引自:文 / 屈習生 【台灣法律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7號第八條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是非經濟損害,精神損害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是經濟損害,研究如何在非經濟損害的精神損害和具有經濟損害特征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之間建立聯系,作者發現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確定,和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和瞬時性及不可彌補性有關。。有關論述從確定精神損害的延時性開始。
(1)延時性
精神損害的延時性論述,其實是根據時間因素確定被侵害者是否具備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條件的論述,為簡化論述,作者以勞動爭議訴訟為例論述精神損害的延時性。
勞動爭議訴訟中,最為突出的是拖欠工資,對被侵害者進行精神損害的訴訟。就具體問題來說,短時間的拖欠工資,不會成為精神損害撫慰金產生的條件。工薪對於被侵害者來說,短時間內雖然也會造成精神損害,但被侵害者是能夠承受的。長時間的拖欠工資造成的精神損害,就是被侵害者難以承受的,並且長時間的拖欠工資,只要被侵害者得不到勞動爭議賠償,即使被侵害者依靠有爭議工資生活的曆史結束,有來自其他方面的收入維持生活。對被侵害者的精神損害還將繼續下去。做簡單計算有助於對此問題的了解:
假設被侵害者每年收入為A,拖欠工資時間為{1,N}年,每年所需基本生活費用為0.5A,那麼證明(0+1)\\2的數值大於(N+1)\\(N+1)的數值即可。
0年收入為1A,1年收入為0A,那麼(1A+0A)=0.5A
1到(N+1)年收入為1A,那麼1A\\(N+1)必定小於(1A+0A)=0.5A
根據以上計算結果,如果以低於每年所需基本生活費用的收入作為被侵害者的精神損害條件,作為提起精神損害撫慰金訴訟的條件,那麼可以認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確定,取決於精神損害是否產生於精神損害存在條件出現以後若幹年,取決於精神損害是否存在於精神損害產生的條件消失之後若幹年。畢竟精神損害撫慰金能否提起,取決於是否存在精神損害,並且存在精神損害,大多數條件下,也存在精神損害撫慰金。
不言而喻,上面的論述就是精神損害的延時性的論述。
上面舉的例子是拖欠工資,其他諸如個人債務之類經濟糾紛,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確定,也需要根據精神損害的延時性。
確定了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可以認為精神損害如何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的問題也解決了,拖欠工資造成的精神損害訴訟可以提起精神損害撫慰金,首先和被侵害者的工薪收入是唯一的生活經濟來源有關,拖欠工薪影響被侵害者婚姻,是身體權受到侵犯,影響被侵害者養育子女,是生命權受到侵犯……,諸如此類的精神損害不是直接的經濟損害,能以精神損害的直接結果表現,就是能以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形式表現,於是精神損害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了聯系。更多的有關論述放在文章後面。
精神損害的延時性,不是所有的精神損害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的先決條件,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害以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方式建立聯系,還取決於精神損害的瞬時性。
(2)瞬時性
顧名思義,精神損害的瞬時性的論述,是確定那些瞬時產生的精神損害如何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的論述;以事關名譽權和聲譽權的獎杯獎牌獎金等等為例子論述,能使得有關論述變得容易。
獎杯和獎牌以及獎金等等損失導致的精神損害,產生於確定得不到它們的那一瞬刻,決定了精神損害的瞬時性的存在。就具體例子來說,某有能力奪取世界冠軍的運動員X,由於必須在T(D)時參賽,但X乘坐的於T(A)時出發的專車,在T(B)時發生故障,X還沒有條件確定精神損害是否已經存在,因為專車負責人根據契約,還可以調用其他交通工具,完成確保X在T(D)時參賽的任務,並且到T(C)時,即使任何交通工具都不能保證X於T(D)時參賽了,也還存在比賽延時的偶然性因素,使得X即使在T(E)時參賽,也能得到世界冠軍。這就是說,確定X的精神損害的條件,不根據時間確定,是ΔT時間因素或0時間因素。
根據以上的論述,精神損害能夠根據瞬時性確定,能根據延時性確定,但它們還不足以保證精神損害能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完全的聯系,它們之間的完全聯系的建立,還取決精神損害的不可彌補性。
(3)不可彌補性
精神損害的延時性,是純粹的精神損害產生條件,精神損害的瞬時性,不僅是精神損害的產生條件,還具有另外一種意義,它代表了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和瞬時性的共性,使得精神損害具有不可彌補性,使得精神損害一旦產生,就是任何手段都不能彌補的,只能通過精神損害撫慰或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方式,給精神損害的侵害方以法律制裁。有關論述結合具體例子進行。
這裏用被侵害者的子女高考錄取後能否入學為例說明,假如由於被拖欠工資,導致被侵害者的子女高考錄取後不能入學,那麼在工資補發之後,此問題也是不能解決的,雖然被侵害者的子女可以參加下屆高考,在下屆高考之前,此問題確實是不能解決的,而且還存在被侵害者的子女參加下屆高考不能被錄取的可能;被侵害者由於被拖欠工資受到的精神損害,就此問題來說是不可彌補的。再次以世界冠軍級運動員能否得到獎金為例。也有助於對精神損害的不可彌補性的理解。假如某具奪取世界冠軍能力的人由於車輛誤點,導致其不能參加某屆世界級別的比賽,那麼此人永遠得不到某屆世界冠軍了,並且在此次精神損害之後,即使此人有其他機會得到世界冠軍,此人的精神損害也具不可彌補性;因為可認為此人有多次得到世界冠軍的機會,卻被剝奪了一次。時間流逝不返,留在以往的精神損害是心中永遠的創痛。
理所當然,有關精神損害的不可彌補性的論述,實際上也是有關精神損害的瞬時性的論述,兩者可以互為補充、互為說明。
揭示了精神損害的瞬時性和不可彌補性,精神損害如何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的問題,就不再是難以解決的問題了。仍然結合文章前面的例子說明:被侵害者因被拖欠工資是子女不能進入大學的直接原因,是造成精神損害的直接原因,但補發拖欠的工資,解決的是勞動報酬問題,解決不了子女不能進入大學造成的精神損害,只能通過將上大學的學費作為精神撫慰金的方式,“撫慰”子女不能進入大學造成的精神損害,法律以公正為原則,時間不返,被侵害者無法通過子女進入大學“撫慰”以往的精神創痛,能夠“撫慰”以往的精神創痛的只有“學費”,只有寄托在新一屆的高考中的希望。
應該說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對於精神損害如何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也是重要的,有所不同的是精神損害的延時性說明因同一原因精神損害將出現多次。
最後似應補充這樣一個問題,精神損害具直接因果性,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直接的因果關系提出。就具體例子說,因為被拖欠工資,所以沒有子女高考錄取入學的學費,學費是索取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依據;因為被拖欠工資,所以子女沒有高考錄取入學的學費,所以子女不能得到其畢業後的外資企業高薪,外資企業高薪就不是索取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依據了。理所當然,精神損害的直接因果性眾所周知,並且被大多數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者作為訴訟依據,這裏之所以談到精神損害的直接因果性,和本文所論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和瞬時性以及不可彌補性,也以精神損害的直接因果性為依據有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01〕7號第八條規定:“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是非經濟損害,精神損害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是經濟損害,研究如何在非經濟損害的精神損害和具有經濟損害特征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之間建立聯系,作者發現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確定,和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和瞬時性及不可彌補性有關。。有關論述從確定精神損害的延時性開始。
(1)延時性
精神損害的延時性論述,其實是根據時間因素確定被侵害者是否具備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條件的論述,為簡化論述,作者以勞動爭議訴訟為例論述精神損害的延時性。
勞動爭議訴訟中,最為突出的是拖欠工資,對被侵害者進行精神損害的訴訟。就具體問題來說,短時間的拖欠工資,不會成為精神損害撫慰金產生的條件。工薪對於被侵害者來說,短時間內雖然也會造成精神損害,但被侵害者是能夠承受的。長時間的拖欠工資造成的精神損害,就是被侵害者難以承受的,並且長時間的拖欠工資,只要被侵害者得不到勞動爭議賠償,即使被侵害者依靠有爭議工資生活的曆史結束,有來自其他方面的收入維持生活。對被侵害者的精神損害還將繼續下去。做簡單計算有助於對此問題的了解:
假設被侵害者每年收入為A,拖欠工資時間為{1,N}年,每年所需基本生活費用為0.5A,那麼證明(0+1)\\2的數值大於(N+1)\\(N+1)的數值即可。
0年收入為1A,1年收入為0A,那麼(1A+0A)=0.5A
1到(N+1)年收入為1A,那麼1A\\(N+1)必定小於(1A+0A)=0.5A
根據以上計算結果,如果以低於每年所需基本生活費用的收入作為被侵害者的精神損害條件,作為提起精神損害撫慰金訴訟的條件,那麼可以認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確定,取決於精神損害是否產生於精神損害存在條件出現以後若幹年,取決於精神損害是否存在於精神損害產生的條件消失之後若幹年。畢竟精神損害撫慰金能否提起,取決於是否存在精神損害,並且存在精神損害,大多數條件下,也存在精神損害撫慰金。
不言而喻,上面的論述就是精神損害的延時性的論述。
上面舉的例子是拖欠工資,其他諸如個人債務之類經濟糾紛,精神損害撫慰金的確定,也需要根據精神損害的延時性。
確定了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可以認為精神損害如何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的問題也解決了,拖欠工資造成的精神損害訴訟可以提起精神損害撫慰金,首先和被侵害者的工薪收入是唯一的生活經濟來源有關,拖欠工薪影響被侵害者婚姻,是身體權受到侵犯,影響被侵害者養育子女,是生命權受到侵犯……,諸如此類的精神損害不是直接的經濟損害,能以精神損害的直接結果表現,就是能以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形式表現,於是精神損害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了聯系。更多的有關論述放在文章後面。
精神損害的延時性,不是所有的精神損害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的先決條件,精神損害和經濟損害以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方式建立聯系,還取決於精神損害的瞬時性。
(2)瞬時性
顧名思義,精神損害的瞬時性的論述,是確定那些瞬時產生的精神損害如何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的論述;以事關名譽權和聲譽權的獎杯獎牌獎金等等為例子論述,能使得有關論述變得容易。
獎杯和獎牌以及獎金等等損失導致的精神損害,產生於確定得不到它們的那一瞬刻,決定了精神損害的瞬時性的存在。就具體例子來說,某有能力奪取世界冠軍的運動員X,由於必須在T(D)時參賽,但X乘坐的於T(A)時出發的專車,在T(B)時發生故障,X還沒有條件確定精神損害是否已經存在,因為專車負責人根據契約,還可以調用其他交通工具,完成確保X在T(D)時參賽的任務,並且到T(C)時,即使任何交通工具都不能保證X於T(D)時參賽了,也還存在比賽延時的偶然性因素,使得X即使在T(E)時參賽,也能得到世界冠軍。這就是說,確定X的精神損害的條件,不根據時間確定,是ΔT時間因素或0時間因素。
根據以上的論述,精神損害能夠根據瞬時性確定,能根據延時性確定,但它們還不足以保證精神損害能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完全的聯系,它們之間的完全聯系的建立,還取決精神損害的不可彌補性。
(3)不可彌補性
精神損害的延時性,是純粹的精神損害產生條件,精神損害的瞬時性,不僅是精神損害的產生條件,還具有另外一種意義,它代表了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和瞬時性的共性,使得精神損害具有不可彌補性,使得精神損害一旦產生,就是任何手段都不能彌補的,只能通過精神損害撫慰或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方式,給精神損害的侵害方以法律制裁。有關論述結合具體例子進行。
這裏用被侵害者的子女高考錄取後能否入學為例說明,假如由於被拖欠工資,導致被侵害者的子女高考錄取後不能入學,那麼在工資補發之後,此問題也是不能解決的,雖然被侵害者的子女可以參加下屆高考,在下屆高考之前,此問題確實是不能解決的,而且還存在被侵害者的子女參加下屆高考不能被錄取的可能;被侵害者由於被拖欠工資受到的精神損害,就此問題來說是不可彌補的。再次以世界冠軍級運動員能否得到獎金為例。也有助於對精神損害的不可彌補性的理解。假如某具奪取世界冠軍能力的人由於車輛誤點,導致其不能參加某屆世界級別的比賽,那麼此人永遠得不到某屆世界冠軍了,並且在此次精神損害之後,即使此人有其他機會得到世界冠軍,此人的精神損害也具不可彌補性;因為可認為此人有多次得到世界冠軍的機會,卻被剝奪了一次。時間流逝不返,留在以往的精神損害是心中永遠的創痛。
理所當然,有關精神損害的不可彌補性的論述,實際上也是有關精神損害的瞬時性的論述,兩者可以互為補充、互為說明。
揭示了精神損害的瞬時性和不可彌補性,精神損害如何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的問題,就不再是難以解決的問題了。仍然結合文章前面的例子說明:被侵害者因被拖欠工資是子女不能進入大學的直接原因,是造成精神損害的直接原因,但補發拖欠的工資,解決的是勞動報酬問題,解決不了子女不能進入大學造成的精神損害,只能通過將上大學的學費作為精神撫慰金的方式,“撫慰”子女不能進入大學造成的精神損害,法律以公正為原則,時間不返,被侵害者無法通過子女進入大學“撫慰”以往的精神創痛,能夠“撫慰”以往的精神創痛的只有“學費”,只有寄托在新一屆的高考中的希望。
應該說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對於精神損害如何通過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經濟損害建立聯系也是重要的,有所不同的是精神損害的延時性說明因同一原因精神損害將出現多次。
最後似應補充這樣一個問題,精神損害具直接因果性,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直接的因果關系提出。就具體例子說,因為被拖欠工資,所以沒有子女高考錄取入學的學費,學費是索取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依據;因為被拖欠工資,所以子女沒有高考錄取入學的學費,所以子女不能得到其畢業後的外資企業高薪,外資企業高薪就不是索取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依據了。理所當然,精神損害的直接因果性眾所周知,並且被大多數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者作為訴訟依據,這裏之所以談到精神損害的直接因果性,和本文所論精神損害的延時性和瞬時性以及不可彌補性,也以精神損害的直接因果性為依據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