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e: 司法,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判決淪為人云亦云,司法也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From: 王兆鵬/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2011年07月25日 中國時報
From: 王兆鵬/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2011年07月25日 中國時報
上周,日籍女子遭人性侵,法官裁定嫌犯交保,恐龍法官又再度登上媒體首頁,幾日內,再度有十餘萬人上網連署,要求恐龍法官下台。雖知恐龍法官如過街老鼠,但在激憤稍歇後,仍要提醒國人: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這道防線,不可以缺少「恐龍」法官。
在西方,人民普遍相信司法是最後的一道防線,因為在各個關鍵時代,都不斷有「恐龍」法官無懼於政治或群眾之壓力,勇於作出捍衛人權之判決。
英美在十九世紀曾有案例,檢察官起訴書記載被告偷「一雙鞋」(a pair of shoes),但審判中證明被告所偷者,事實上為「兩隻右腳」的鞋,法院最終判決被告無罪。另一謀殺案,起訴書將被害人受傷之「胸」(breast),錯誤寫成brest,法院最終亦判決無罪。就法律技巧而言,法官認為檢察官在審判中,不能證明起訴書所記載之事實||「一雙」鞋、「brest」,而起訴書在保護被告防禦權等等重大權利,檢察官不能遵守起訴書記載之規範,故判決被告無罪。更深一層的原因,乃當時英國嚴刑峻罰,偷一條手帕,依法必須判死刑,其他得判處死刑的犯罪還有二百多種。故法官故意對起訴書設下嚴格要求,再以檢察官違反起訴書規範而判決無罪,以保障人權、對抗殘酷暴虐的刑罰。
上述二案判決結果若發生在台灣,以我們的輿情標準,再加上政治操作,極可能造成數十萬人上街頭,而兩案的「超級恐龍」法官一定會遭媒體生吞活剝,立法院也一定會跟著起舞吶喊,司法院院長或總統也一定會被要求下台。或因為如此,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西方,是存在於日常生活中,存在於人民的深信中;在台灣,卻存在於書本,及存在於人民的痴笑中。
當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潰裂時,受害的是全體民眾,政治或宗教的異議分子、少數的族群最容易受害。過去的白色恐怖時代、美麗島事件、政治案件、言論自由案件等,何不是法官甘於淪為政治打手,畏於群眾壓力,而背書了這些人的罪名。
「法官動輒恐龍化」,原因甚多,危害甚深,國人不可輕忽之。最需要警覺者,除媒體外,當然是我們的行政及司法首長。當總統提名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為大法官,而媒體攻擊其為性侵案的審判長時,總統及司法院院長隔日立刻道歉,並撤銷其提名,就確立了司法政策媚俗化的趨勢。最高法院判決性侵害案件無罪的原因非常多,可以檢討改進的地方也非常多,包括法律明確性、檢察官舉證責任、法院職權與角色、證據規則等等不一。從提昇司法的角度而言,殺邵庭長一人以謝天下,是最庸俗、最短淺、最怯弱的作法!兩位首長為何不站出來辯護司法,並正視根本問題之所在,徹底改革司法,以滿足人民深層的要求?殺了一個邵庭長,就解決了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
國人一直期待法官應扮演包青天的角色,只是在現代刑事訴訟理論上,這是非常危險的;在實踐上,縱有包青天出世,他也會被現今的媒體及政治抹黑、抹紅、抹藍、抹綠,抹到他也可能成為恐龍。人民如果一直要求法官扮演偵探、檢察官,也必須警覺:以後誰來捍衛人權?檢察官是不是以後都不用舉證了?誰來扮演公平裁判者的角色?
司法政策媚俗化、政治化,是當前司法最大的危機。事實上,政治人物若肯正視司法的重要性,多花一點時間資源了解司法問題癥結所在,挺身向人民說說司法長遠的計劃,引導人民對司法有正確的了解,極可能同時贏了選舉,也贏了司法。很可惜,在前司法院翁岳生院長卸職後,台灣的司法改革就停擺了,至今依舊茫然。當政治人物不重視司法、不知所措時,終身職的法官反而更要有長遠的眼光、堅毅的道德勇氣,捍衛司法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編按:反面立論的回應文章,請參考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