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信託的5個理由
1.跳過遺囑檢驗法庭。法庭需要檢驗遺囑,才能確定其是否有效。然而,遺囑檢驗過程又臭又長,但如果你的主要資產都在信託內,你的繼承人與受益人便可跳過此程序,直接獲得應得的資產。
2.即便你無行為能力,仍能掌控自己的資產。若某天你的身心狀況已衰退到,完全無法管理自己的資產的地步,相較於銀行或投資帳戶的繁瑣規定,信託帳戶條款通常更能保護你的資產。
3.在你與你的多項資產間建立屏障。將資產所有權交給信託管理,便能有效分配資產、專款專用,也能避免債主盯上你的資產,要你從中提取款項支付債款,或是預防資產陷入私人官司紛爭。
4.支付人壽保險保費。很多人(包括本書作者之一亞當)建立信託帳戶的目的,是為了區分保險與遺產,因為兩者徵稅的標準不同。
5.受益人繼承資產後,你仍可繼續掌控資產。若你有一筆可觀資產(現金、財產或貴重物),你可以選擇建立信託,在你去世後繼續控制該資產。例如,你的信託可以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為孫子支付大學學費,在此前提下,信託裡的錢僅能用來支付學費(專款專用),不得用在孫子以外的人身上
在創建信託帳戶前,請先想好你欲藉信託達成的目的。大家可從上面提到的五個理由思考,再諮詢遺產律師或財務顧問,將腦中的目標化為現實。
◆生前信託與遺囑信託
生前信託
生前信託在建立當下便生效,這也是眾人最熟悉的信託(除了「信託基金」之外),目的大多是為了避開遺囑檢驗法庭。
簡單來說,在你死後,生前信託帳戶內的資產便不再是你的財產,因此能無縫接軌,直接交給受益人,且不受法庭檢驗。在此要特別注意,僅有信託內的資產能避開遺囑檢驗法庭,不在信託內的財產還是得先通過檢驗程序才能分配。
生前遺囑還有一個優點,那就是資產隱密性高,就連分配過程也極為保密,只有受託人才知道信託條款。因此,每當有富豪或名流在身故後留下信託,媒體僅能捕風捉影,猜測信託內的資產為何。若他們沒有建立信託,那所有的遺產便會進入驗證程序,遺產明細也將成為公開檔案,成為媒體的報導素材。建立生前信託的費用比建立遺囑信託高,因為需要的文件較多,而且還必須為資產更名。
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屬於遺囑的一部分,因此只有在立遺囑人死後才會生效。遺囑信託主要是要控制受益人接收資產的方式與時間,或許你的子女只有在特定年齡才能收到遺產,可能是18歲、21歲(如果你想考驗他們,也可以將年齡定為55歲)。此外,你也可以規定受益人必須先完成某項任務才能收到遺產,例如取得大學文憑或跳傘教練證照。
總之,遊戲規則全由你制定,待你的資產通過檢驗後,便會進入信託,靜候一切條件滿足。建立遺囑信託的費用通常比較親民,因為可以和遺囑合併處理,但也正因如此,要修改遺囑信託也較為困難:修改信託的同時,也必須修訂遺囑;如果你要改的地方很多,確實會有些煩人。此外,遺囑信託的一切條款都是公開的,所以,如果你是出於保密目的而建立信託,請以生前信託為優先考量。
◆可撤銷信託與不可撤銷信託
信託又可分為可撤銷與不可撤銷兩種。大家別被這聽起來相當專業的詞彙給嚇到,可撤銷代表可修改;不可撤銷代表不可修改,就這樣。
可撤銷信託
信託內一切資產都在你的名下,也由你掌控,而且你可以隨時修改信託。因此,若你想修改受託人或受益人,請選擇可撤銷信託。
為何要選可撤銷信託?多數人選擇可撤銷信託的目的,是為了避開檢驗程序,而在你死後,信託的性質即轉變為不可撤銷信託,此後,信託內所有資產只須按照信託規則分配,無須遵守遺囑檢驗法庭的規則。你可輕易將資產移入或移出可撤銷信託,但也必須為其納稅,因為雖然這些資產目前由信託保管,但依舊在你名下。此外,若你因遭法院判決而背債,或是有債主在追殺你,可撤銷信託也保護不了你的資產。若你想保護你的資產,請選擇不可撤銷信託。
不可撤銷信託
選擇不可撤銷信託,代表你將信託內資產的所有權與控制權交到他人(受託人)手上;既然這些財產不歸你管,若想修改信託,便得費好大一番力氣。大家可以這樣想像:修改不可撤銷信託,就好比去除難看的刺青一樣:不是不可行,只看你願不願忍痛。
為何要選不可撤銷信託?因為你無須為不屬於自己的資產納稅,所以人們建立不可撤銷信託大多是為了避稅或減稅。(其實信託還是需要報稅,但稅金將由信託支付,而非你的個人帳戶。)選擇此類信託前請再三考慮,因為建立不可撤銷信託等於放棄掉你最貴重的資產。
將資產放進不可撤銷信託前,必須先進行正式財產轉移程序,也就是說你得將財產變更到信託名下。若你的財產是房屋,房屋所有權狀上的姓名,就必須從你的改為信託的。待財產更名後,信託建立者(你)便無權販售、贈與、投資或管理信託內的資產,也無法再變更受益人或撤銷信託。
講到現在,好像都沒提到不可撤銷信託的好處?「如果我的錢與財產將不再屬於我,那我為何要拚死拚活累積財富?」別急,不可撤銷信託的好處在於可以保護你的資產,無論是法院、債主,或是國稅局都無法染指你的財產分毫。且不可撤銷信託隱密性高,僅有受託人知道信託的內容物與分配計畫為何。比較好的設定方式是,讓每位家庭成員都接收一樣的資產,以免親戚間大打出手。此外,贈與人也許還能因此符合領取政府福利的資格,這樣一來,你能留給繼承人的錢就更多了。
那我該怎麼選?
若你建立信託主要是為了避稅,並讓你申領到有錢人無法請領的政府福利,建議建立不可撤銷信託。若你希望即便在無行為能力或心神喪失的狀態下,仍能掌控自己的資產,可撤銷信託或許比較適合你。
你建立的信託條款往往會決定信託的類型,因此我們又要在此鄭重呼籲:務必聘請專業人士協助!在處理複雜問題的時候更應如此。律師可協助你決策、為你打點一切,必要時也可以處理財產更名事宜,並在讓人眼花撩亂的法律條文中為你理出頭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