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United Stat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又稱為「下議院」,按各州人口比例決定席次,由各州選民選出的議員組成,人數比參議院來得多,大約 400 多名議員。眾議員任期兩年,無任期限制。眾議院議長則由所有議員投票決定,也因此通常會是多數黨的領導者。
根據美國在台協會官網對美國立法機關的說明,眾議院特有的職權包括:
1. 有權對總統和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出彈劾。
2. 所有涉及增加税收的提案必須從眾議院產生。
3. 如果總統大選中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贏得多數票,由眾議院議員投票決定總統當選人,一州可投一票。
參議院(United States Senate)又稱「上議院」,參議員為美國每個州各選出兩名代表,美國總共 50 個州,故參議院只有 100 名議員。參議員的任期為六年,無任期限制。由美國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對總統任命重要職位和條約擁有獨家建議和同意權。
參議院特有的職權大致包括:
1. 批准總統提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下級聯邦法院法官以及行政機構重要職位的人選。
2. 負責批准或否決總統締結的國際條約。
3. 在發生彈劾總統或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情況時,由參議院主持審判,全體參議員擔任陪審員。
這也說明了為什麼眾議院在 2019 年、2021 年有權對美國前總統唐納.川普(Donald John Trump)先後發起兩次彈劾案,至於彈劾案後續是否通過,必須交由參議院審理。要留意的是,眾、參議院非固定的上下游關係,而是視議案而定。
來源:https://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6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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