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自律加他律救司法

引自:Merit Times

司法界正值多事之秋。繼高院法官集體貪汙後,又爆出法官之子撞人判無罪,做為父親的法官涉及關說。連串弊案一一現形,顯現司法已快崩盤。

台大教授陳志龍以美國電影《教父》來形容台灣司法生態,指充滿「近親繁殖」的家族色彩,學長、學弟、同期、同事就像一家人,有利益一起分享,犯錯也互相掩護,造成弊案層出不窮。

司法院長賴英照在弊案發生之初請辭,雖是責任政治應有的態度,反過來看,面臨弊案時若能扛起問題來處理、來「護盤」,會不會是更負責的表現?若能藉此大破大立,革除官官相護陋習,建立法官退場機制,恐怕更不負人民所託。

監察院長王建煊在高雄演講,以「聽說近來傳出我要做司法院長」開場,應聽眾要求談法官貪瀆亂象,他說司法不彰是多年詬病,面對法官貪瀆,需要有魄力者擔任司法院長,「要不怕死」,勇於砍掉腐敗,才有契機。

監察院需要有人領導打老虎,司法院也需要「王建們」,但台灣有幾個「王建」?監察院可以管法官,但王建認為要謹慎,不能管太多,否則人人陳情監察院要「還我公道」,監察院將變成第「四審」,違反五權分立。司法是社會公義的最後防線,當這道防線自我腐化、自我崩壞,監察院又囿於五權分立,不能作為最後防線,最終司法爛攤誰能處理?

我們認為,多數司法人員是堅守崗位、敬業負責的,他們對少數不肖人員破壞司法信譽,也必深惡痛絕。「正人先正己,自清後人清」,近日高院已展開一連串自清動作,檢察總長黃世銘宣布要力行「正己」,以品格成為司法正義的保障,以「自律」澄清吏治,嚴肅官箴,還司法正義的本質。

賴英照日昨到高雄演講,指「有人做了不該做的事」,未來司法官考試將加考法律倫理,透過學校課程及考試來強化法律倫理,「相信一步步會有幫助」。最近國家考試,有些作文題目都關係到公務員的廉潔操守問題;但這種考試掛帥的想法,未必能挽司法墮落的狂瀾。否則新聞從業人員在校讀過「新聞倫理」,醫師在醫學院讀過「醫學倫理」,卻為何無法做到「自律」,還有煽色腥的報導出現,還有罔顧人命的醫療情事?

無論新聞事業、醫師或司法人員,「他律」與「自律」向來是一體兩面,自律相信人性本善,相信道德良知能作為防弊的第一道防線;他律則是慮及人性之弱點,非得藉助外力的拘束。兩者相輔相成,「自律」是「他律」的基礎,更是防貪促廉的核心。「不經一番寒徹骨,那得梅花撲鼻香」,司法正面臨非常嚴峻的內憂外患,再不痛下決心徹底改革,只怕真要全面潰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