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豪門爭產案子太受矚目 法院壓力超大

引自: 2009-09-09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的三房李寶珠終於提出訴訟,豪門爭產,高潮迭起,傳奇性更甚電影。專研民事訴訟律師賴芳玉昨天表示,由於案子太受社會的矚目,雙方都是社會上有頭有臉的知名人士,法院的壓力很大,應該會力促和解。

     如果台灣法院判決結果,李寶珠也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則王永慶長子王永洋在美國提出的遺產管理訴訟案的結果,將完全改觀。因為依照美國法律,配偶為第一順位的財產管理人,王永慶不具美國公民身份,就依台灣法律,李寶珠當然就成為王在美國遺產的第一順位財產管理人。不過這種案例,過去從未發生過。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賴芳玉表示,台灣法律對「公開儀式」定義很嚴,如果只是生日宴,則不能算公開儀式。香港不採儀式婚,採「登記婚」,如果香港的法律證明他們二人婚姻有效,台灣也會認定有效,回到台灣變成重婚,元配如不提出撤銷,王李的婚姻就成立。
     另一位會計師表示,74年6月4日以前的重婚,如果元配沒有提出撤銷,重婚成立,也是配偶。
     如果法律上能證明王的三房李寶珠與二房楊嬌都是王的合法配偶,則她們和元配王郭月蘭共3人,共同擁有「一份」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由3人均分。例如,王永慶家族申報遺產500億,則她們3人最多共可分到一半的250億元,每人分1/3。
     剩下250億元為遺產,去繳遺產稅,稅率50%計算,為125億。
     課完遺產稅之後的遺產淨額剩下125億元,由王永慶的9位子女,與「妻子」均分,亦即分為10份,每份12.5億,子女得9份,1份再由3位妻子去平分,3位老婆各可繼承約3.2億,及前述的250億元的1/3。
     至於美國和海外遺產,也要併入台灣遺產,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和繼承權的方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