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與洗錢

如此看來,娛樂圈所謂的高收入你還會羨慕嗎?

香港名媛蔡天鳳生前活躍於個人社交平台上(畫面來源:Abby Choi via 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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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指,香港黑社會越界娛樂圈已非新鮮事。黑社會靠黃賭毒賺錢,必然涉及洗錢這樣環節,而娛樂圈拍戲、開演唱會等等都是洗錢的好機會。

目前已知做法是拍戲時和明星簽陰陽合同,或將電影、演唱會開銷和票房均報大數。比如演唱會實際投入1,000萬,為了洗黑錢,可以將投入金額誇大三倍至3,000萬,其中2,000萬是黑錢,再經過重新整合,就被洗白。還可以誇大票房收入,將1,000萬收入誇大到3,000萬,而其中的2,000萬黑錢也被洗白了。

分析人士表示,洗錢方法多種多樣,目前已知的已經有20、30種。基本都是以正當生意做掩護,之後經過多項轉賬、多種交易,將資金拆散、整合,經過複雜的運作將資金洗白。

以下節錄自:雅虎新聞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戴伸峰就認為,用「知法犯法」這四個字來形容目前在押的鄺氏一家人身上,或許並不為過,畢竟重要關係人之一的鄺球,曾經有過從警的身分和經驗,而且還任職於位階不低的探長,因此,對警方辦案的手法應該相當熟稔;比如警方在偵訊時可能會採用的「兩難情境」或是「誘導式」詢問方式並不陌生,也因此,要想打開鄺球的心防,可能需要從更深層次的「犯罪心理學」研究,同時配合新科技的「偵防技術」著手,藉以找出關鍵的突破點。

不過這還不是最棘手的問題,關鍵在於香港警方截至目前為止,究竟掌握了多少「直接證據」,足以證明鄺球一家四口就是這起命案的真正兇手。香港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鍾雅倫也坦言,儘管在證據及證物的搜索上有點像是大海撈針,但是面對延押期限愈來愈迫近,專案小組等於在跟時間賽跑,畢竟,從目前香港檢警對外公布的資料來看,檢警手上所採集到與案情有直接關係的重要證物,依舊有限,檢警口中所謂的有力證據,無論是物證也好,或者人證也好 大多屬於間接證據,也印證了在偵辦這件案子的過程上,已經陷入到某些困境或者瓶頸。